鋰電世界 3月22日,記者獲悉,南昌市交管局、南昌市政公用集團等單位日前相繼下發(fā)通知,明確表示新能源汽車行駛不限號、停車費減半等優(yōu)惠政策正式實施。此前,本報刊發(fā)稿件《南昌說好的新能源汽車不限行呢?》,對南昌市新能源汽車車主按新政上路卻吃罰單一事進行了報道,并引發(fā)廣泛關注。
被罰車主可申請復核
3個月前,南昌市洪府發(fā)(2014)38號文件開出新能源汽車行駛不限號的優(yōu)惠條件。如今,該政策終于落地。3月19日,南昌市交管局通過“樂行南昌”官方微博發(fā)布消息,稱該局正針對南昌市政府《關于鼓勵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的若干政策》文件擬訂實施細則,23日將公布相關細則。
“即日起,按照文件要求,新能源車輛在市區(qū)行駛將不受尾號限制通行。”南昌市交管局表示,在此過渡期間,受到處罰、符合文件所列條件的車主,可向該局法制案審大隊申請復核。“我局將認真核實處置,并對因此給部分新能源車主帶來的不便深表歉意。”
得知這一消息后,此前吃了限行罰單的南昌新能源車主陳先生打算23日下午申請復核。陳先生告訴記者,這次好政策遲到了,希望以后各類普惠新政都能及時生效。
新能源車可享停車費減半
3月20日,南昌市政停車管理有限公司發(fā)出通知,稱南昌市政府要求該公司對新能源汽車執(zhí)行減半收取停車費,執(zhí)行時間從通知當日起至12月31日。該公司提出,享受減半停車費的新能源汽車車主必須向收費員主動說明情況,并出示行駛證。
南昌市政停車管理有限公司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按規(guī)定,新能源汽車可在道路及公共停車場站享受停車費用減半。截至20日,該公司200多名道路收費員均已收到相關通知。據悉,南昌新能源汽車行駛證上標有“電”或“混”,分別代表純電動車及油電混合車,收費員可根據以上字樣對其執(zhí)行減半收費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