鋰電世界 歐盟將對我國的光伏產品征收11.8%的臨時反傾銷關稅。消息一出,各方對目前處于多事之秋的光伏行業的關注度再次提升。從2009年金太陽示范工程的面世,到日前業內種種關于“度電補貼”即將落地的揣測,光伏補貼政策依舊處于搖擺不定之中。國家能源局一位官員曾向記者透露,經過調研發現,補貼后的發電利用小時數很少,“所以我們一直以來倡導度電補貼模式。”
補貼政策一改再改
早在2009年,國家財政部曾牽頭發布《關于實施金太陽示范工程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旨在促進我國光伏發電產業技術進步和規模化發展,培育戰略性新型產業,同時補助建設單位和設備供應商,支持光伏發電技術在新能源領域的示范應用及關鍵技術產業化。
但是,根據《通知》精神,補貼條件存在較明顯的不穩定性。如2010年752號文件對已在同年397號和590號文件中已審批的項目結算金額進行大幅度核減。2012年,21號金太陽政策文件明確指出,2011年已獲批項目的補貼將根據市場情況的變動由原來的9元/瓦調整至8元/瓦。
自2009年“金太陽”補貼政策頒布實施以來,其補貼政策一改再改,企業產業發展雙雙受阻。一些曾經歷過“金太陽”項目申報的企業人士認為,上述補貼政策的變動導致驗收和結算金額出現差異,企業內部對相關項目的收入無法確定。同時,企業對外的采購合同無法正常履約,預計收入減少,更無法保證項目的售后服務和配件供應。
此外,項目投資方在項目開建之前拿到補貼的“事前補貼”形式也被質疑。盡管這種方式在初始之時起到了“扶上馬送一程”的效果,但弊端也隨之而來。
上述國家能源局的官員直言,“當時只要有人聲稱太陽能發電,申報項目的人就可以得到巨額的國家財政撥款,從來不管發電的效果等后續事項。”中國可再生能源學會一位副理事長曾對記者透露,截至2011年底,列入金太陽和金屋頂示范工程補貼名單的總裝機量為1470兆瓦,實際完成608兆瓦,不足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