鋰電世界 根據我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規定,未滿16歲的未成年人是不允許騎電動車的,騎電動車上路是一種違法行為,引發交通事故理所當然要承擔相應的責任。記者隨機采訪了一些現場的圍觀者,發現很多家長對此法規聞所未聞,他們淡薄的法律和安全意識也給孩子的安全埋下隱患。有少部分家長甚至認為,方便、快捷的電動車給學習時間緊的孩子帶來了便利,“只要不是騎得太快,應該不會有問題吧。”
近年來,我市大街小巷以及鄉村道路上,電動車騎車族低齡化現象已經十分普遍。不少騎電動自行車的學生從外表看,大多只有十五六歲。電動車原本屬于成年人的交通工具,越來越多的未成年人也加入到了電動車騎行大軍之中。涉及電動車的交通事故數量急劇增加,其中未成年人引發交通事故占有相當高的比例。我市交通事故處理中心有關工作人員說,未滿16歲的孩子,其身體、心理等方面的條件不適合騎電動車,由于電動車的車速遠高于腳踏自行車,而未成年人尤其是中小學生又年少逞強好勝,車速會很快,加之遇到突發情況時的處置能力有限,很容易釀成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