鋰電世界 沈陽今年5月20日開始電動車登記上牌管理工作,超標電動車上牌日期截止于8月1日,此后未登記備案的超標電動車將禁止在沈陽三環內行駛。
據沈陽交警部門介紹,針對未上牌超標電動車上路的情況,目前已過了以教育為主的時期,現已處罰為主,民警在執勤過程中,如果遇到超標電動自行車在三環內行駛,將會處以30元到50元的罰款。如果車主拒交罰款,那么交警部門將當場暫扣車輛。
據了解到,現在各個交警大隊依舊可以為符合標準的電動自行車上牌,交警部門表示這是一項長期開展的工作。
合規的電動車應具備下列特征
(一)以蓄電池作為輔助能源,具有兩個車輪,能實現人力騎行、電動或電助動功能;
(二)輪胎寬度不大于54毫米;
(三)整車重量不大于40公斤;
(四)最高車速不大于20公里/小時。
辦理注冊登記所需資料
1.身份證明。電動自行車所有人為個人的,提交車主的《居民身份證》或《臨時居民身份證》的原件、復印件;委托他人辦理的,需提交車主《居民身份證》原件、復印件及代理人的《居民身份證》原件、復印件;車主戶籍地址變更的持《居民身份證》及《戶口簿》;所有人為在沈暫住居民的,需提供《居民身份證》原件、復印件及公安機關核發的居住、暫住證明。
所有人為單位的,提交單位《組織機構代碼證書》原件、復印件(加蓋公章)及代理人的身份證原件、復印件(代理人需提交委托單位的書面委托書,并加蓋公章)。
2.電動自行車來歷憑證(發票)原件、復印件(“三聯據”不作為來歷憑證辦理登記業務)。原始發票需要財務報銷入賬的,可在登記人員核定后,根據車主要求,登記業務窗口留存來歷憑證(發票)復印件作為存檔。另外還有合格證原件和對應上述手續的電動自行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