鋰電世界 廣東省人大常委會召開《廣東省道路運輸管理條例(修訂草案征求意見稿)》論證會。與會的5位常委會立法咨詢專家,及3位道路運輸實務工作者就若干關鍵問題進行熱烈討論。其中禁止電池電動車載客條款已被刪除。
據悉,在9月底提交省人大常委會審議的《廣東省道路運輸管理條例(修訂草案)》中,明確禁止使用拖拉機、貨運車輛、和殘疾人機動輪椅車經營旅客運輸,同時禁止范圍還擴大至電動自行車、燃油助力車,“健全人使用殘疾人機動輪椅車”也被列入禁止性條款。在10月24日提交的論證的修訂草案征求意見稿中,這些禁止性規定都已被刪除。
廣州市運管局法規科科長祈盛認為,廣州對五類車不斷進行打擊,但執行的效果并不理想。因此,在條例里規定和禁止也是沒有必要的,根本起不到應有的作用。現在關鍵要解決的不是是否營運的問題,而是上路通行權的問題,這些車輛按照交通安全法的規定,根本就沒有上路行駛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