鋰電世界 海口近幾年對電動車管理力度加大,未掛牌電動車禁止上路,對違規車主進行教育或處罰旨在希望廣大電動自行車車主遵守交通規則,文明出行。
電動車違章處罰
問題一:電動自行車號牌或行駛證滅失、丟失、被盜或損壞怎么辦?
電動自行車車輛所有人應當向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申請補換牌證。車輛所有人應交驗車輛,并提交車輛所有人身份證明和復印件。補換行駛證的,當日核發新證;補換號牌的,開具《臨時行駛號牌》,15個工作日后憑《臨時行駛號牌》換領正式號牌。在未換領正式號牌前電動自行車車主應隨車攜帶《臨時行駛號牌》。
問題二:目前海口有些路段沒有非機動車道,電池驅動電動車在這些路段該如何行駛?
電動自行車、超標電動自行車應當在非機動車道內行駛。在沒有劃設非機動車道的道路上,應當在道路右側非機動車行駛范圍引導線內行駛。非機動車道、引導線內路面被占用的,可以借用相鄰的機動車道行駛,并應當在駛過被占用路段后迅速駛回非機動車道、引導線內。
問題三:在什么情況下交警會扣押電動車?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交警可以扣押車輛,并當場出具憑證,告知違法行為人在規定期限內到有關部門接受處理:
(一)駕駛的電動自行車、超標電動自行車未懸掛號牌的;
(二)電動自行車駕駛人拒絕接受罰款處罰的;
(三)超標電動自行車駕駛人被處以罰款處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