鋰電世界 近日,福建省經信委、發展改革委、財政廳、科技廳、住建廳、國稅局、物價局聯合制定出臺六項措施,促進我省光伏產業健康發展。
促進光伏產品應用。鼓勵專業化能源服務公司與企業、工業園區、行政及事業單位等用戶合作,利用建筑屋頂或在海島、偏遠山區等無(缺)電地區以及道路照明、城市景觀、小區照明等基礎設施系統建設分布式光伏發電系統,支持個人利用自有住房的屋頂安裝、使用用戶側光伏發電系統。嚴格控制地面式光伏電站建設。在條件較好的地區、單位建設國家級分布式光伏發電規模化應用示范區、應用示范小鎮及示范村。
改進服務和管理方式。完善分布式光伏發電系統電量補貼政策。對銷售自產的利用太陽能生產的電力產品,自2013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實行增值稅即征即退50%的政策。
加快產業結構調整。鼓勵光伏企業利用自主知識產權和品牌優勢,通過兼并重組及產業鏈生產協作配套、原材料共同采購、產能匹配、互相參股等措施,加快形成一批產值規模大、技術及設備先進的行業骨干企業;對兼并重組后產值達到10億元的企業,列入省產業龍頭促進計劃并享受相關優惠政策,符合直供電條件的優先安排進場交易。
提高產業技術和裝備水平。吸引各類資本加大對光伏產業的創新投入。支持光伏企業聯合有關高校、科研院所共同研發生產重大技術和裝備,光伏企業開發關鍵技術且符合條件的,優先列入省經信委、科技廳、發展改革委的相關專項和科技計劃。推進先進成果轉化和市場開拓,完善公共服務平臺建設。
建設光伏產品檢測和認證體系。建設福建省光伏產品認證檢測中心,開展光伏硅材料和硅片、光伏電池及組件、逆變器及控制設備、材料及器件光電性能和可靠性檢測,并在“十二五”末取得國家級認證資格。
強化金融支持。金融部門支持光伏生產企業運用應收賬款、倉單、產品銷售補貼賬戶等進行質押融資,對各類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投資主在利率和貸款年限上給予優惠。鼓勵融資租賃企業為光伏企業購置新設備、新生產線。政府出資組建的各類“助保貸”和“小微企業成長貸”優先為符合條件的光伏企業提供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