鋰電世界 整車重量大于40公斤,最高車速超過20公里每小時的電動自行車屬于超標電動車。昨日,記者從達州市交警支隊直屬一大隊獲悉,從5月1日起,將不再辦理超標電動車的注冊登記。同時,對于無號牌的電動自行車,將從2014年12月21日起,開始“逗硬”處罰。
根據《四川省非機動車管理規定》和《關于進一步加強電動自行車管理的通知》,達州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從4月4日起,開始電動自行車注冊登記工作。對于整備質量、外形尺寸、最高時速不符合《電動自行車通用技術條件》的電動自行車,可在5月1號之前,到交警部門辦理注冊登記,核發白底紅字紅邊線號牌。
“目前,通川區轄區境內約有2萬多臺電動自行車,大部分車輛的重量都大于40公斤,最高車速都超過20公里每小時,屬超標電動車。”交警直屬一大隊大隊長賀長忠提醒市民,請在5月1日之前,到位于塔沱的交警一大隊車管所辦理注冊登記,逾期將無法再辦理。
昨日,記者從交警部門獲悉,辦理登記時市民需提供非機動車所有人身份證明、車輛來歷證明、車輛合格證明或者進口憑證、車架號拓印膜、非機動車保險費憑證、非機動車所有人的購買發票或非機動車合格證。同時,從2014年12月21日起,對于駕駛無號牌電動自行車上道路行駛的,將依法予以罰款處理,并依法扣留車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