鋰電世界 去年5月,按照公安部規定,省公安廳交警總隊下發《關于進一步加強電動自行車管理的通知》(下簡稱“《通知》”),要求全省各地開展對電動自行車的注冊登記工作。《通知》要求,各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要按照省質量技術監督局公布的電動自行車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嚴格查驗電動自行車的整備質量、外形尺寸、最高時速等條件。符合《電動自行車通用技術條件》(GB17761)要求的,及時辦理注冊登記,核發綠底白字白邊線號牌。設計整備質量、外形尺寸、最高時速不符合《電動自行車通用技術條件》(GB17761)的電動自行車,要督促所有人辦理注冊登記,核發白底紅字紅邊線號牌。
省交警總隊表示,根據上述《通知》的要求,從2014年5月1日起,不符合國家標準的電動自行車,不再辦理注冊登記、核發號牌。不過,由于超標電動自行車數量大、涉及社會家庭多,規定期限內超標電動自行車的注冊登記尚未完成。為方便群眾,省交警總隊經研究,并報請省人民政府法制辦批準同意,決定將設計最高時速、空車質量、外形尺寸不符合國家標準的電動自行車的注冊登記時間,延長至201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