鋰電世界 6月10日訊1月:能源局《關于公布創建新能源示范城市(產業園區)名單(第一批)的通知》、《關于下達2014年光伏發電年度新增建設規模的通知》
地方光伏政策匯編
2013年8月,國家發展改革委出臺通知對光伏電站實行分區域的標桿上網電價政策,對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實行按照發電量進行電價補貼的政策,電價補貼標準為0.42元/千瓦時。
光伏電站方面,國家發改委發布的《發揮價格杠桿作用促進光伏產業健康發展》中明確了全國光伏電站標桿上網電價。國家明確電價補貼后,中國各省市地區也相繼給出各自的光伏政策及補貼。
呈現出不同的支持方式與態度,這里我們例舉一些具有代表性的省份。
山東省
為發揮杠桿作用,優化山東省能源結構,促進可再生能源和節能環保發電項目健康、合理、有序發展,2013年山東省發布了《關于運用價格政策促進可再生能源和節能環保發電項目健康發展的通知》。
將繼續扶持太陽能光伏、風力發電項目發展,鼓勵節能環保發電項目發展。
江蘇省
在國家統一上網電價基礎上,江蘇省加大了光伏發電電價附加補助力度,明確2012-2015年期間,對全省新投產的非國家財政補貼光伏發電項目,實行地面、屋頂、建筑一體化
廣東省
2013年廣東也制定了《關于促進光伏產業健康發展的實施意見》(粵府辦[2014]9號)。我省促進光伏發電的扶持政策體系基本建立。主要包括:價格政策、財稅政策、金融政策。
廣東省按照光伏電站標桿上網電價為1元/千瓦時,分布式光伏發電,施行全電量補貼政策,補貼標準為0.42元/全瓦時(含稅)。
廣東省2014年度新增光伏發電建設規模100萬千瓦,其中分分布式光伏發電規模90萬千瓦,光伏電站10萬千瓦,納入規模的光伏發電項目才可以享受國家有關價格和補貼政策。
與其他省市相比,廣東省的光伏政策相對保守謹慎。
河北省
河北省出臺了《支持光伏產業發展的若干意見》,分為加快光伏電站建設、發展光電建筑一體化、鼓勵分布式光伏照明電源、對企業實施稅費優惠、強化專項資金扶持、加大投融資支持力度、支持企業優化重組、加強人才隊伍建設、提高行政辦事效率、優先配置資源要素等
十點。
在電站建設方面,河北省優先支持采用該省企業制造的組件的項目,如優先并網、電量全額收購。
浙江省
浙江省是全國光伏產品生產和出口第二大省,為推動省內光伏產業健康發展,2013年10月浙江省政府出臺《關于進一步加快光伏應用促進產業健康發展的實施意見》(浙政發〔2013〕49號),明確在國家補貼規定的基礎上,省再補貼0.1元/千瓦時。
繼國家和省內出臺相應光伏發電補貼政策后,浙江省各市縣政府、發改部門按照國家和省政府部署,各自出臺了鼓勵政策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