鋰電世界 隨著環境污染的日益嚴峻,新能源汽車逐步進入市民視野。2014年被業內人士稱為中國新能源汽車消費元年,利好政策頻出。隨著中央政府政策激勵和各地方政府新能源汽車補貼實施細則密集發布,以及私人消費開始釋放,2014年9月,中國新能源汽車產量首次破萬,銷量也急劇攀升,新能源汽車呈現爆發式發展。但據工信部近日公布的信息顯示,截至9月底,中國新能源完成的推廣量僅為目標量的11.49%,推廣任務依然艱巨。
福建:
2014、2015兩年,福建省、市(含平潭綜合實驗區)按國家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試點補助標準的1:1配套補助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1萬輛。其中今年、明年分別推廣3500輛和6500輛。
上海:
5月20日上海市人民政府辦發布《上海市鼓勵購買和使用新能源汽車暫行辦法》。該辦法顯示,對純電動乘用車的補貼額度為4萬元/輛,對插電式混合動力乘用車(含增程式)的補貼額度為3萬元/輛,補貼力度和舊辦法一致。而對于燃料電池汽車,新辦法規定,燃料電池乘用車和商用車的補貼標準則分別高達20萬元/輛和50萬元/輛。對直接或組織員工一次性購買新能源汽車超過10輛的法人單位,上海市再給予2000元/輛的財政補助。對汽車生產廠商,每回收一套新能源汽車動力電池,上海市給予1000元補助,這較舊辦法的300元有大幅度提高。此外,新能源汽車的免費牌照政策也得以延續。
安徽:
5月,安徽省發布消息,省政府常務會將審議《安徽省大氣污染防治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辦法審議通過后,安徽省財政將對私人購買新能源乘用汽車每臺給予補貼1萬元,對購買純電動客車、插電式混合動力客車每臺給予25-50萬補貼。
海口:
6月,海口市政府宣布,2013年-2015年海口全市計劃推廣新能源汽車5000輛,推廣范圍為在海口市注冊登記的黨政機關、企業、事業等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單位以及海口市居民。購買新能源汽車的當地消費者,按新能源汽車獲得中央補貼資金的60%給予地方財政補貼,省、市財政各補貼30%。
深圳:
2014年6月,深圳市發展改革委員會相關負責人表示,深圳將繼續加大新能源汽車推廣力度,財政補貼不退坡,繼續按照國家標準1:1配套補貼,3年不變。到2015年,深圳市計劃推廣應用新能源汽車25000輛。
江蘇省:
6月9日江蘇省發布了《江蘇省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省級財政補貼實施細則》,對于新能源汽車的省級財政補助政策進行了進一步細化。細則明確,省級財政補貼資金的對象是推廣應用城市公共服務領域消費者、私人消費者;承建充換電設施的服務運營單位。汽車生產企業按扣減補助后的價格銷售新能源小客車。其中,lng貨車補貼2萬。清潔能源汽車(lng客車、貨車)2萬元/輛。裸車、電池分離銷售的,按車輛、電池成本比例享受財政補貼。對充換電服務運營單位承建的充換電設施費用,省財政給予15%補貼。
北京:
6月10日上午,北京市科委會同北京市發改委、北京市財政局組織召開了北京市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相關政策媒體見面會,發布了《北京市示范應用新能源小客車自用充電設施建設管理細則》及《北京市示范應用新能源小客車財政補助資金管理細則》。財政補助資金管理細則明確,本市財政補貼的對象是消費者,消費者按照銷售價格扣減補助后支付。汽車生產企業按扣減補助后的價格銷售新能源小客車。本市注冊的汽車生產企業申領本市財政補助資金,財政部門將補助資金兌付到汽車生產企業;非本市注冊的汽車生產企業,須授權委托一家在京注冊登記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汽車銷售機構統一申領,財政部門將補助資金兌付到該汽車銷售機構。汽車生產企業享受中央和本市財政補助總額最高不超過車輛銷售價格的60%。
西安:
6月16日《西安市示范應用新能源汽車財政補助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經西安市政府常務會審議通過。該《暫行辦法》規定的補助范圍為,符合國家有關公告要求且納入中央財政補助范圍的純電動乘用車、插電式混合動力(含增程式)乘用車、純電動客車、插電式混合動力(含增程式)客車、純電動專用車及燃料電池汽車。補助對象為,西安市轄區內購買、登記注冊和使用新能源汽車的單位和個人。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按照扣除補助后的價格進行銷售,消費者按照新能源汽車的銷售價格扣除補助后的價款支付。在完成本市車輛注冊登記后,由生產企業據實申請財政補助資金。補助標準為,對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生產的新能源汽車,市財政參照中央財政補助標準按1∶1給予補助,補助總額最高達車輛銷售價格60%。
廣東省:
6月18日廣東省發改委發布了《關于加快推進珠江三角洲地區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的實施意見》(下簡稱《意見》),廣東省將在2015年前在廣州市推廣應用1萬輛新能源車,整個珠三角地區的新能源車達到4.5萬輛。同時,要結合公務車改革要求,研究制定并出臺政府機關、事業單位及公共機構購買和使用新能源汽車的方案,推動政府機關和事業單位普通公務用車優先采用新能源汽車,擇優選用純電動汽車。
江西:
7月9日江西省科技廳公布了《江西城市群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管理辦法》,自2014年1月1日起實施,有效期至2015年12月31日。該《管理辦法》提出,推廣應用新能源汽車,汽車生產企業可獲得財政補貼。同時進一步明確,財政補助對象是消費者,消費者按照銷售價格扣減補助后支付,具體補貼標準按各地市相關規定執行。
天津:
7月14日天津市正式出臺《天津市新能源汽車財政補貼管理辦法》并從即日起執行,車輛補貼有效期為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天津市財政與中央財政按照1:1比例,對納入國家新能源汽車推廣目錄,在津銷售的純電動乘用車、插電式混合動力乘用車以及純電動專用車給予補貼,補貼額度最高達到11.4萬元。補貼資金直接撥付汽車生產企業,消費者按銷售價格扣減補貼后的差額支付車款。不僅如此,新能源汽車還能享受不限購、直接上牌照的便利。
湖南:
7月23日湖南省政府辦公廳下發《關于我省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的實施意見》。該意見指出,湖南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補貼按照“省市共擔,以市為主”的原則,省內補貼按照國家補助標準1:1給予補貼,其中省本級承擔補貼金額的30%,市州承擔補貼金額的70%。
南京:
南京市財政局和交通運輸局日前下發了《南京市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貼實施細則》,《細則》規定,南京市級財政將對公共服務領域及私人應用領域購置的,列入國家《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示范推廣應用工程推薦車型目錄》的新能源汽車進行補貼,同時,充換電設施建設也將獲得一定比例補貼。純電動乘用車3.5萬元/輛;純電動客車30萬元/輛;插電式混合動力(含增程式)乘用車2萬元/輛;插電式混合動力(含增程式)客車15萬元/輛;超級電容、鈦酸鋰快充純電動客車9萬元/輛;純電動專用車按電池容量每千瓦時補貼1200元、最高9萬元/輛;燃料電池車乘用車12萬元/輛;燃料電池商用車30萬元/輛。
寧波:
8月15日,寧波市政府常務會議通過《寧波市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實施方案》,設立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專項補助資金,在示范推廣期間,對購買符合國家和寧波相關條件的新能源汽車,按中央財政補貼資金1∶1比例的額度給予補助;對新能源汽車充電設施投入,按實際投資額(不含土地)給予20%的補助。除老三區外,其他縣(市)區示范推廣新能源汽車補助,可參照實行,補助資金由屬地財政承擔。
青島:
8月15日,青島市財政局發布公告,正式印發《青島市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示范財政扶持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不實行退坡機制。純電動乘用車、插電式混合動力(含增程式)乘用車,每輛按2013年國家補貼標準1:1給予本市財政補助,且國家補貼和本市財政補助總額最高不超過車輛銷售價格的60%。除此之外,純電動客車、插電式混合動力客車、純電動專用車、燃料電池車都是按照中央財政補助標準的20%本市財政補助。
太原:
9月24日,太原市出臺《太原市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實施方案》,購買一輛純電動乘用車最高可享受8萬元的各項補貼。為推廣新能源汽車,國家補貼層面,納入中央財政補貼范圍的純電動汽車、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和燃料電池汽車,其國家補貼標準依據新能源汽車與同類傳統汽車的基礎差價確定。購買純電動乘用車最高補貼資金為6萬元,插電式混合動力乘用車最高補貼資金為3.5萬元。太原市在國家和省補貼的基礎上,購買純電動乘用車采取“固定標準”補貼,每輛補助2萬元;燃油車換購純電動車的,再給予3000元獎勵。
甘肅:
甘肅省政府近日印發《甘肅省加快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實施方案》。《方案》提出,具備條件的政府機關、公共機構及企事業單位新建或改造停車場,應超前規劃建設新能源汽車充電車位。新能源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納入省級預算工業發展專項資金支持范圍,原則上按項目設備投資的5%左右給予補助。對向電網經營企業直接報裝接電的經營性集中式充電設施用電,執行大工業用電價格,2020年前免收基本電費。在國家財政補貼基礎上,對符合條件的新能源汽車消費者給予適當補貼,補貼總額最高不超過車輛銷售價格的50%。同時自9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對符合條件的純電動汽車、插電式(含增程式)混合動力汽車和燃料電池汽車免征車輛購置稅。
杭州:
杭州市政府官網公布《杭州市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助暫行辦法(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意見稿”),意見稿正處于網上聽證狀態,該辦法有效期從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具體標準是:純電動客車、插電式混合動力(含增程式)客車、純電動專用車(主要是:郵政、物流、環衛等)、燃料電池車,按照國家補助標準,給予1:1的配套補助。這意味著純電動客車可以獲得30-50萬元補貼,插電式混動(含增程式)客車可獲得25萬元補貼。此外,純電動乘用車給予3萬元補助,插電式混合動力(含增程式)乘用車給予2萬元的補助。其中,微型純電動汽車(即微公交)補助辦法另行制定。
長沙:
長沙市10月23日發布《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實施意見》,根據該意見,即日起到明年年底,對在長沙市售出并在長沙登記上牌的新能源車輛,由符合相關規定的新能源車生產廠家申請,給予相應財政補貼。按照國家與地方1:1配套的規定,長沙市財政負擔地方(省、市)配套金額的70%,中央財政和省市財政補貼總額不超過購車市場價格的60%。通過價格杠桿、政策性補貼等方式,引導企業、事業單位和廣大消費者購買和使用新能源汽車,推動新能源汽車跨過市場培育期,催熟新能源汽車應用市場。
武漢:
武漢市科技局和財政局近日出臺《武漢市鼓勵單位和個人購買使用新能源汽車地方配套補貼實施辦法(暫行)》,意味著“漢版”新能源汽車補貼政策出爐。《辦法》明確規定,在中央財政專項資金補貼的基礎上,地方財政對單位和個人購買新能源汽車,按國家補貼標準的1:1給予地方配套補貼,國家和地方財政補貼總額最高不超過車輛銷售價格的60%。享受這一政策的車型,是被納入國家公布的《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示范推廣應用工程推薦車型目錄》的純電動汽車、插電式混合動力(含增程式)汽車和燃料電池汽車。
廣州:
10月28日,廣州市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了《廣州市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暫行辦法》)和《廣州市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資金管理辦法》,根據《暫行辦法》,市財政補貼分為車輛購置補貼及充電設施建設補貼。對于車輛購置補貼,根據國家和省要求,按照地方與中央補貼1:1,且不退坡的原則實施,體現了對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的支持力度。同時,為防止對個別低價車型過度補貼的情況,辦法對乘用車明確了車價60%的補貼上限。對于充電設施建設補貼,綜合參照北京、上海、杭州等地補貼標準,提出對于充電設施建設原則上可給予投資額(不含土地費用)30%的補貼。此外,根據《廣州市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資金管理辦法》,享受補貼的時間為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山西:
11月11日,省經信委傳來消息,山西省正式印發《山西省加快推進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和推廣應用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簡稱《政策措施》),這意味著山西版新能源汽車扶持政策出臺。為了降低消費者購車成本,山西省將給予生產企業營銷補助。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對山西省列入國家《車輛生產企業與產品》公告目錄的電動汽車、甲醇汽車、燃氣汽車的生產企業,根據產品實現銷售量情況,給予營銷補助,降低消費者購車成本。補助標準為:2015年,電動客車50000元/輛,電動轎車20000元/輛,電動專用車10000元/輛;甲醇客車10000元/輛,甲醇重卡10000元/輛,甲醇轎車5000元/輛,甲醇多用途乘用車2000元/輛;燃氣重卡10000元/輛,燃氣輕(微)卡2000元/輛。2016—2017年,補助標準減半。同時,市級財政設立專項資金,對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和推廣應用給予配套支持。太原、晉城市要重點支持電動汽車的推廣應用。
貴陽:
11月12日從市工信委獲悉,根據《貴陽市新能源汽車推廣示范工作意見》,購買新能源客車將可獲得貴陽市地方財政補助,補助標準為每輛10萬元。獲新能源汽車補助的車型包括:車長≥10米的插電式混合動力(含增程式)客車、純電動客車。貴陽作為國家第二批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城市,此次納入地方財政補助范圍的新能源汽車車型,還將獲得每輛25萬元的國家政策補貼,這意味著,貴陽本土購買單位在購買指定新能源客車時,每輛最高可獲補助35萬元。
重慶:
11月25日,重慶市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工作方案正式發布,將通過財政補貼、政策優惠的方式促進新能源汽車在重慶市的應用,計劃2013-2015年全市推廣應用新能源汽車3000輛。對認定的3000輛新能源汽車,將給予市級財政補貼2.67億元。其中,新能源客車補貼16萬元/輛,其他新能源汽車按照國家與地方1:1的比例予以補貼。此外,為進一步打開新能源汽車市場,《方案》提出將出臺4項優惠政策,分別為免征車輛購置稅、減免增值稅、減征企業所得稅、優先發放貨車通行證。
南海:
南海區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前發布了《關于印發<佛山市南海區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補助資金管理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通知》規定,補助對象是2014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在南海區購買并登記上牌的新能源汽車的消費者。根據《通知》,在2014年購買的純電動乘用車,續航里程在80至150公里之間的,可獲得地方補助3.325萬元;續航里程150公里至250公里的可獲地方補助4.75萬元;250公里以上的可獲地方補助5.7萬元;續航里程超過50公里的插電式混合動力乘用車地方補助則為3.33萬元。根據通知,2015年的補助將在2014年補助的基礎上減少5%。
合肥:
12月19日,合肥市正式發布《關于進一步促進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的若干意見》,針對新能源車輛的優惠一攬子全部出臺。按照新規,合肥對單位和個人購買使用純電續駛歷程大于150公里的電動乘用車,按照國家補助標準1:1的比例給予地方配套補貼(含省、市兩級資金),總額不超過車輛銷售價的60%。其他類型新能源汽車按國家補助標準的20%給予補貼。
南昌:
12月22日,南昌市出臺《關于鼓勵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的若干政策》。根據《若干政策》中公布的《南昌市2014-2015年度新能源汽車購置補助標準》,私人購買純電動乘用車(純電續駛里程r大于等于250公里),補助4.4萬元;私人購買純電動乘用車(r在150至250公里之間),補助3.6萬元;私人購買純電動乘用車(r在80至150公里之間),補助2.5萬元;私人購買插電式混合動力乘用車(含增程式,r大于等于50公里),補助2.4萬元。
襄陽:
近日,市汽車辦、財政局、科技局聯合出臺《襄陽市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貼實施細則》。根據《實施細則》,公共服務領域消費者購買和使用產自襄陽本地的新能源汽車,補貼資金由財政部門直接撥付給生產廠家;公共服務領域消費者購買和使用產自襄陽以外的新能源汽車,補貼資金由財政部門撥付給相關公共服務領域消費者。2015年12月31日前,消費者在襄陽購買并辦理登記手續的新能源汽車,在中央財政補貼的基礎上,還將給予地方配套補貼,國家補貼與襄陽補貼的比例為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