鋰電世界
我國正大舉布局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
10月12日,在常州召開的全國新能源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現場會上,國家能源局副局長鄭柵潔介紹,國家專門出臺了《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和《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發展指南(2015-2020年)》(以下簡稱《指南》),明確提出到2020年要完成為500萬輛電動汽車配套建設相應規模的充電基礎設施的任務目標。
鄭柵潔指出,從地方政府層面來看,目前已有10個省市出臺了充電基礎設施的相關政策;已有15個省市出了新能源推廣方面的政策,希望其余16個省(市、區)要加快這方面的研究和政策力度。
500萬輛電動汽車要配多少樁?
《意見》提出,到2020年,基本建成適度超前、車樁相隨、智能高效的充電基礎設施體系,滿足超過500萬輛電動汽車的充電需求
500萬輛電動汽車要配多少樁?“我們有一個簡單的500萬輛預測的邏輯,在這個基礎之上我們定了要建480萬個分散式的充電樁,還有1.2萬座充電站,這就是初步的需求,同時也對公交、出租、環衛進行預測,要建3850座公交換電站,2500座出租車充換電站,還有2450座環衛物流等專用換電站。”國家能源局電力司副司長童光毅介紹。
童光毅指出,根據電動車的實際需求將全國分成三個地區,并分別做了預測:一個是加快發展地區(條件較好地區),有266萬輛電動車的需求;一個是示范推廣地區,在新能源示范城市的省都放到示范的推廣地區,這個地區建大概4300座充換電站,滿足223萬輛電動車的需求;另一個是積極促進地區,主要是西部地區,有10萬個樁。“我們把500萬輛車、480萬充電樁分散在每個省里面。”他說。
童光毅指出,在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原則上,以用戶居住地、單位停車場、公交以及出租車場配建充電設施為主,以公共停車場、社會公用停車場、臨時停車位等配建設施為輔。
“在這個基礎之上,我們對每個區域配建標準進行要求。比如要求在城市里面新建的住宅100%配充電樁或者預留充電樁安裝條件。公共場所里面預留10%的車位留著可以裝或者裝上了充電樁。比如在足球場等公共地區要求有10%的公共停車位一定要裝上充電設施。每兩千輛車輛配一座充電站,鼓勵同步建設公共停車場和充電站的思路。”童光毅介紹。
充電基礎設施標準將很快出臺
為了實現上述目標,國家將出臺一系列配套政策。
根據《意見》,個人在自有停車庫、停車位,各居住區、單位在既有停車位安裝充電設施的,無需辦理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施工許可證。
國務院提出,建設城市公共停車場時,也無需為同步建設充電樁群等充電基礎設施單獨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施工許可證。新建獨立占地的集中式充換電站應符合城市規劃,并辦理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施工許可證。
國務院要求,加大對充電基礎設施的補貼力度,加快制定“十三五”期間充電基礎設施建設財政獎勵辦法,督促各地盡快制定有關支持政策并向社會公布,給予市場穩定的政策預期。
根據《意見》,在產業發展初期通過中央基建投資資金給予適度支持。對向電網經營企業直接報裝接電的經營性集中式充換電設施用電,執行大工業用電價格,2020年前暫免收取基本電費;其他充電設施按其所在場所執行分類目錄電價。
童光毅透露,國家將準備提供接近幾十個億的錢來鼓勵充電基礎設施的建設。同時,鼓勵社保基金探索投資充電基礎設施的領域,并將成立充電基礎設施基金,發行基礎設施企業債券。
鄭柵潔指出,“要加快完善標準的規范。最近大家對這一點的呼聲特別強烈,在這方面覺得互聯互通非常重要,但首先是標準。現在各地的標準可能都不太一樣,國家的標準很快就會出臺。”
從500萬輛電動汽車要配多少樁來看待新能源汽車市場
2015-10-13 瀏覽:416